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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回避?

发布时间:2013-12-27 09:57:27


    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该诉讼程序的制度。

  回避制度的设立依据是:为了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就应当把直接参与审判的人视为受利益动和感情约束的一般人,或者假定为不能摆脱不正当利益的控制和特定感情约束的人,当某件案件的审理与这些人有联系(包括利益和感情上联系)时,就应该退出该案的审理或诉讼。尽管在人们选拔和任命审判人员时总是以很高的标准来严格予以要求,但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则必须从一般人的低标准来规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保障其公正性。应当承认一般的人都是受私利驱动的,这是一般人的普遍特性。法律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其特点是从规范一般人的角度来考虑的。对于那些德行很高的人,制度的安排只对社会具有形式正义的意义,对他们实际上并无多少作用。但法律必须将所有人都假定为一般的社会人。为了保证案件的公证处理,作为中间者的审判人员应当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包括经济上的和感情上的利益关系,如有此种情形,应退出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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