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员具有哪些情形时,应当回避?
发布时间:2013-12-27 09:59:55
执行人员只有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几种才应该回避。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44条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该回避:
1、执行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2、执行人员和参与本案工作的其他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执行人员和参与本案工作的其他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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