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1 09:14:44
2012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25789件,审(执)结24623件,诉讼标的额27.09亿元,结案率95.47%。其中,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在省法院17项审判质效考核中,均达满意值以上。
受理刑事案件1426件,审结1395件,结案率97.82%,判处有罪人犯2111人,有力惩处犯罪,维护治安稳定。
受理民事案件8295件,审结7862件,结案率94.77%,调撤率73.38%,促进了社会和谐。
受理商事案件5530件,审结5213件,结案率94.26%,结案标的额17.09亿元,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65件,结案率92.33%,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结案率98.88%,促进了依法行政。
受理执行案件6128件,执结5812件,执结标的额8.54亿元。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和清理执行积案等专项执行活动7次,结案470件,执结标的额1600余万元,保障了当事人胜诉权益。
实行工作人员日常接访、院领导每日值班接访,院长总接访三级接处访制度。采取组织召开听证会、司法求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进省、到京涉诉信访案件68件,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面完成法官入额遴选工作,经过考试考核,39名法官批准入额,使优秀审判人员配置到执法办案第一线。
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8.2%,切实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立案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注重落实陪审员庭前问卷,庭审中配合法官查清事实,庭后合议发表意见等工作,参审率达96.35%,超出省法院质效指标46.35个百分点,有效发挥了陪审员职能作用。
以信息化为载体,构建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常态化审判管理体系。细化审判节点管理,严格落实卷宗评查、庭审考核、错案追究、审限督办等审判管理制度和评价标准,对案件质量作出评定。
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考勤联网、电子巡更、开庭排期,当日通过局域网和电子显示屏公示。公文审批、请假外出、申请用车等审批程序均在网上完成。创制审务通、电子签章等手机客户端软件,可实现在手机上随时随地审阅签批,使办公办案从“桌”上转移到“掌”上,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促进工作高效。
坚持“以民为本”司法理念,密切关注群众司法需求,切实让百姓感受到司法温暖。
以便民服务为宗旨,将优秀法官工作室和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台作为服务窗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实现面对面服务;设置便民自助服务系统,当事人可凭身份证号码在查询机上查询案件信息,实现自助服务;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当事人通过电话完成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实现电话服务;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及当事人手机客户端开通“诉讼服务”栏目,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度,实现网络服务。五年来,共受理网上预约立案260件,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30万元。
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网络平台建设,促进审执工作信息全面公开。建设“两微一网”平台,共发布微博8459条,发布微信2076条,发布法院信息61710条。《法制日报》专题刊发此做法。
主动深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提出司法建议99项;送法进社区为群众讲法,普法37次,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建立律师服务室、律师投诉室、律师诉讼网络服务平台,并配置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建立“庭审监督团”,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庭审,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坚定法院队伍政治方向。
加快培养专家型法官和审判业务骨干,有计划地开展业务培训、练兵考试、庭审观摩和司法礼仪培训,提高干警业务技能,规范文明执法行为。组织培训700余人次,1名法官被评为全省审判业务专家,2篇调研文章在全省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每年推出一项主题活动,举办诗歌、演讲、文艺汇演、登山等文体活动34次,丰富法官文化生活,营造凝心聚力、奋发向上的司法文化氛围。
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廉洁司法宣誓,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专题学习等活动,筑牢干警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强化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管控,约束干警不越雷池、不踩红线。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法院考核中,连年位居第一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120余次,10人被记功,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集体荣誉55项,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等各部门的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鸡冠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区委17次代表大会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建设经济强区、追求美好生活”奋斗目标,明确“保住一个目标(全国模范法院)、坚持两条主线(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确定三个重点(司法改革、规范化建设、文化建设)、实现四个提升(服务水平、审判质效、司法公信、队伍素质)、创建五个一流(管理、队伍、形象、法院、业绩),在高起点上有新作为”工作思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强区梦”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决服从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要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妥善审理事关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主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正确处理好审判与服务、审判与发展、审判与大局的关系。以公正司法,促进经济发展;以廉洁司法,营造发展环境;以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司法需求。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信息平台,拓展手机客户端诉讼服务平台、网络诉讼服务平台应用的广度和深度,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诉讼服务。开设弱势群体“绿色通道”,对涉及孤寡老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案件,以及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实行一站式接待受理。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等案件,减、缓、免诉讼费用。进一步完善案件速裁工作机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减轻当事人诉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与合议庭办案机制、院庭长办案和监管机制、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做好立、审、执对接工作,防止立案难转化为诉讼难、审理难、执行难。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完善随机抽取、均衡参审和退出机制,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完成涉诉信访改革,建立“诉访分离”、“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探索司法公开新模式,客观、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司法工作信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以“规范作风、规范庭审、规范裁判、规范文书、规范卷宗”为重点,着力抓好事前防范、事中监管、事后问责,发现和解决司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问题,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要健全和规范审判管理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案件质效提升。要加快“智慧法院” 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尝试整合,在法律法规检索、文书智能纠错、听审语音智能记录等方面,为法官提供高效服务,尽可能把法官从事务性负担中解放出来,实现法官办案智能化、法院管理可视化、司法公开常态化、司法为民便捷化、司法决策科学化、司法监督系统化。
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准则》、《条例》,增强“四个意识”,认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民主讨论决定,形成团结协作,凝心聚力发展氛围。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法官在职培训,推荐优秀法官到上级法院、高校及先进法院学习培训,努力提升法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全面防控廉政风险,有效预防和杜绝干警违法违纪。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时期赋予人民法院新使命,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决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勤勉工作,砥砺奋进,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实现“强区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保持住“全国模范法院”殊荣为目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立足审判,全面提高法院整体工作水平,力争全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条主线是,坚持审判质效双优,抓好审判管理。
另一条主线是,坚持“五个过硬”,抓好队伍建设。
五个过硬是: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过硬。
一是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二是以精细化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化法院规范化建设。
三是以培育法官职业精神为重点,全面深化法院文化建设。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坚持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坚持为民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四是坚持廉洁司法,提升队伍素质。
一流管理、一流队伍、一流形象、一流业绩、一流法院。
文章出处:研究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