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发布时间:2017-02-04 09:43:47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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