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药品可以纳入《药品目录》的遴选范围?
发布时间:2017-02-27 14:14:17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3条的规定,纳入《药品目录》的药品,应是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的药品,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标准的药品;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正式进口的药品;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收载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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