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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村民利益的哪些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发布时间:2014-01-15 14:59:24


(1)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

(2)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投。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因而构成妨

(3)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4)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5)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

业的建设承包方案;

(6)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7)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8)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

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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