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一直是王爱华的座右铭。
从面对党旗、庄严宣誓那一刻起,她骄傲,因为,在她的名字前面,又多了"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从那一刻起,她自豪,因为能为法院审判事业出一份力,成为她的人生追求。她在西郊法庭工作已七个春秋,从一名普通的审判员成长为法庭庭长,虽然身份变了,但她作为一名党员的信念没有变、坚守没有变。这些年,她一直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用实际行动为肩上的天平增光彩,让胸前的党徽更闪亮。
她脚踏实地工作,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勤学苦练,为城乡结合区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多年来,她审结的案件一直名列民事审判前茅。西郊法庭年均受理案件400余件,结案率91%,调撤率77%,无错案,无因立案、信访接待引发群体性事件及负面舆情事件,干警无违纪违法情况。2016年王爱华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全市法院优秀干警",西郊法庭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庭",被鸡西中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她默默无闻奉献,无论严寒酷暑,经常起早贪晚工作。她主动放弃节假日时间,给当事人送达、开庭、调查、整理法律文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调处每一起纠纷,甚至在父亲做手术时她亦未能陪伴在身边。她时刻提醒自己,"我是共产党员,别人不能做的,我能做;别人做的好的,我要做的更好。"正是这份沉甸甸的责任,让她更加努力。
她坚持为民宗旨,完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便民措施,针对部分当事人因工作单位繁忙,某些岗位特殊、请假不便等情况,她放弃自己休息时间,充分利用"假日法庭"、"现场法庭"、"巡回法庭"、"二十四小法庭"等审判模式,主动办案,减少因诉讼对当事人工作生活产生的矛盾和影响,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她创新调解方式,积极了解诉争焦点,用亲情、真情感化当事人,唤起当事人对社会、家庭、子女的责任感,促使他们接受调解;在调解中,她还注重真诚对待当事人,使当事人理解法官为他们解决纠纷的良苦用心,从"法官善于调解"向"当事人乐于调解"转变,促使他们宽容谅解,在求大同、存小异中达成协议,息诉罢讼。在审理一起附义务赠与合同纠纷一案时,她了解到原、被告系父子,被告得到原告房屋后拒不赡养原告,原告非常痛心,欲通过法院要回房屋。因被告拒不配合法院工作,拒收任何法律文书亦不应诉,口出恶言。她亲自先后8次到被告家中、经营的工厂、工作单位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用亲情、真情感化被告,最后被告主动配合法庭工作,到庭应诉,原告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屋,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
她推行诉调对接,深入推行多元化、社会化调解机制,积极与辖区乡党委、乡政府、村委会和社区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听证会等方式,针对特殊案件共同商讨化解方案,通过便捷、共赢的方式妥善化解矛盾。她还借助律师所拥有的专业法律知识,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推广调解制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她牢记党员责任,始终对照合格党员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实践公正与效率,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她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是却用自己对党的忠诚、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在平凡岗位上留下了一道闪光的足迹,谱写了党员法官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