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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坚持“四个围绕”抓党建促审判提质效

  发布时间:2017-03-24 10:04:04


  鸡冠区法院现有1个党总支、10个党支部、70名党员,占全院在编干警71%。法院党组在区委、上级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抓党建、强素质、促审判、提公信"为目标,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构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党建工作格局,不断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质效显著提升,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主体责任抓党建,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党建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统领和主线,是做好审判工作的根本保障。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党建工作方向。党建工作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目标,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方面聚焦发力,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中,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理念,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责任扛在肩上,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会议研究党建工作7次,检查考核4次,下发党建工作通报5期。

  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履行党组抓党建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负第一责任、政工部门负责主抓、党总支组织推进、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细化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党总支工作职责》、《党支部工作职责》等11项制度,并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管理机制,建立党建工作目标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制定党员干警、庭室党支部、院党总支三级目标任务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全院目标考核中,作为评先选优和提拔重用依据,使党建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迈进。

  三是用好"三会一课"制度。党组成员带头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等基本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坚持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书香法院"为契机,开展党员在线学习、党员"两微"服务等网上课堂,适应"互联网+党建"新常态。定期组织党建工作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和工作推进会,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警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服务发展能力,把党员干警培养成党性强、能力优、作风硬、敢担当的过硬队伍。

  二、围绕审判业务抓党建,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对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的引领与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党建与审判工作齐抓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是加强支部建设。坚持把党建作为法官队伍和业务建设的核心工程来抓,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办案能力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设在团队上、党徽亮在岗上、业绩体现在审判上"要求,由业务庭长或副庭长兼任支部书记,把党旗插到审判一线,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工作在法院全覆盖,把各党支部建设成为组织健全、作用突显、凝心聚力的战斗堡垒。

  二是坚持高标准发展党员。认真贯彻《党员发展工作细则》,严格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优化党员发展工作,严格党员发展标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干警吸收到党的队伍中,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质量。2016年发展1名新党员,确定2名重点积极分子,为党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三是发挥党员示范作用。在业务庭设立10个"优秀党员示范岗",发挥模范带头、示范引领作用。如红星乡征地引发纠纷,86名村民到市里上访,红星法庭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配合乡政府化解纠纷,到现场与村民对话长达4个多小时,使纠纷妥善化解。再如某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在海南有可供执行房产,此时距春节仅剩两天,一名党员干警克服不能与家人团聚,主动请缨,将房产有效控制,赢得当事人好评。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234件,在年末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院党组成员及党员干警带头加班加点、院庭长带头办案,审(执)结案件5293件,比去年同期多审结576件,诉讼标的额7.98亿元,结案率92.6%。一线法官平均办案147件,党员法官徐莹莹审结案件304件,翟志宇执结案件572件,分别被评为全省调解能手和全省办案标兵。

  三、围绕司法为民抓党建,践行党的宗旨

  坚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学习党章党规活动,增强党员干警对党的性质、党的宗旨深刻理解与认识,牢固树立为民理念,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是完善便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开展上门立案、网上预约立案、假日法庭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设立"党员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材料收转等服务项目。为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50万元,司法救助11人。

  二是开展巡回审判,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党员法官巡回审判,在村屯和社区建立党员服务点、在行政单位设立党员服务站,将法庭搬到乡村、社区、田间地头、百姓家中,让法官走进百姓心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党的工作,哪里有司法需求、哪里就有党员法官为民服务"。

  三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群众满意度。定期开展优秀党员干警司法服务活动,成立普法志愿宣讲团,组织党员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向群众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 20余次,受益群众达2000人,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四、围绕队伍管理抓党建,营造创先争优氛围

  把抓队伍建设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开展主题文化活动、技能比武、练兵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党建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相互推动、共同发展良好局面。

  一是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规范司法礼仪"、"提高司法素养"、"司法公信提升年"等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成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好一个观摩庭、讲好一堂课、写好一篇调研文章、开好一次讲评会",激发党员干警工作热情,树立创先争优良好风貌。积极开展基层党建创建活动,树立和宣传各类先进典型,让广大党员干警学有榜样、比有方向、赶有目标。

  二是丰富党建文化活动。把践行"文化育人、文化促审、文化兴院"理念作为提升党员干警综合素质和优秀司法品格重要途径。通过举办诗歌、演讲、文艺汇演、登山等文体活动,建设党团活动室、法治文化长廊、廉政文化墙、道德讲堂等活动场所,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和氛围,鼓励党员干警在观念上与时俱进、在思想上积极进步、在行动上开拓创新、在工作上爱岗敬业,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确保廉洁司法。组织党员干警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筑牢思想防线,常态化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等问题。党组成员带头签订《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为全院党员干警做出表率。全年未发生违法违纪事件。2016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诉讼服务示范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获得集体荣誉12项,党员干警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37人。

责任编辑:邹继威    

文章出处:鸡冠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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