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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是否可以申请执行?

发布时间:2014-01-20 11:05:03


  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调解书与调解协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调解协议只有经人民法院确认后才具有法律效力。而调解书是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是对调解协议的确认。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调解书就其性质来说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理应自动履行。但是有些当事人在调解书生效后反悔,无故推拖,拒绝履行义务,此时,则有强制执行的必要。因此,生效的调解书和生效判决书一样,都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根据。调解书生效后,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履行义务,否则,对方当事人可以以调解书为根据,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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