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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3-29 15:19:07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鸡冠区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要求计算机及IT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323日之后出生);

3.从事计算机网络维护相关工作二年以上,有IT企业运维或机房维护的工作经验者优先;

4.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音视频技术、软件安装和维护等计算机操作技术,局域网络出现问题能判断,并提出问题所在及解决问题的方法;

5.熟练掌握LinuxWindows服务器操作系统,熟悉网页编程语言、数据库语言,了解Vmware等有关软件基本操作方法;

6.性别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从事法院行政辅助人员工作相应的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行政记过或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330日至415日(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鸡冠区法院政工科(联系电话2383019,2381590)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提供本人学历证、身份证及户口本,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1寸登记照片3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分值50;

2.面试分值50分。

(三)考核

考试合格者,由区法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

(四)聘用审批

1.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笔试、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2.如在聘用或试用期期间,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台法院聘用人员相关政策,要求法院进行聘用人员制度改革的,以国家、最高法院、省高院政策为准,聘用人员的聘任合同终止;

3.被聘用后,聘用人员至少需在本院工作满三年后才可离职。

三、工作待遇

1.工资待遇及保险标准参照我院现有聘任人员标准,具体情况面议;

2.试用期六个月。

四、本简章由鸡冠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鸡冠区法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鸡冠区人民法院

2017年329


附件1

鸡冠区法院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名: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族:

高:

历:

籍: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业:

联系方式:

奖惩情况

工作或学习经历

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本人签名:

审核意见:

文章出处: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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