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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发挥繁简分流优势 快速提升审判质效

  发布时间:2017-03-31 15:00:16


  鸡冠区法院为优化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遵循司法规律,因地制宜,积极稳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建设,将审判资源最大限度进行科学调配,大大提高了审判质效,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第一季度,全院结案率达到了53.17%,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鸡冠区法院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在立案、审判、保全、文书送达、执行各个环节,该繁则繁,当简则简,科学调配审判资源,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切合实际制定配套制度,构建繁简分流专业特点的审判团队,发挥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积极稳妥有效开展案件繁简分流工作。2017年第一季度,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29件,审结1132件,结案率53.17%,民商事一审调撤案件396件,调撤率达到75.57%。,通过繁简分流工作,审结简易诉讼程序案件468件,占全部诉讼结案的79.46%,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16天,最短审限的仅为一天,比去年同期缩短8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是加大速裁案件的推广。制定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速裁程序适用规则,对于双方当事人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婚姻家庭案件,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适用速裁机制,由速裁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对于刑事案件,对部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对于行政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愿,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导入行政调解、诉前调解、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诉讼程序中。

  二是创新刑事速裁工作机制。总结刑事速裁程序经验,加强侦查、起诉、审判程序的衔接配合,在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速裁庭审区,经确认为可适用刑事案件简化审的在法院主区与看守所分区进行远程视频庭审,推动案件信息在公检法系统共享及卷宗无纸化流转、促进案件办理的简化提速。

  三是引导和完善督促程序。为解决辖区近年来借款合同纠纷、物业纠纷、劳务合同纠纷等案件日趋增多等实际问题,在诉前通过诉讼服务中心,针对当事人起诉时案件的类别分流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督促程序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

  四是探索示范诉讼引领模式。对于系列性或者群体性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选取个别或少数案件先行示范诉讼,参照其裁判结果来处理其他同类案件,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案件的高效解决。

  五是科学规化集中审理模式。制定了案件繁简分流征求意见表,在立案阶段,征求当事人意见,选择案件适用简易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方式。确定专人办理简易案件的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等审理工作,同时设立简易案件速裁工作场所,为速裁法官调解办案提供多元化平台。

  六是发挥庭前会议最大功效。结合实际建立庭前会议讨论制度,制定《庭前会议实施规则》,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简单案件由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悉心劝导,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同时积极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集中解决核对当事人身份、组织交换证据目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实行庭前会议制度简化了案件开庭流程,减少了员额法官的工作量。

责任编辑:吕光强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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