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国的三月,乍暖还寒。穿着单衣的农民工黄老汉从遥远的重庆而来,为自己和7个老乡追讨拖欠的劳务费。他刚一下火车,就被北国的冷空气冻的一哆嗦。
他来到鸡冠区法院立案庭,接待员看见他愁容满面的样子,亲切的问他什么事吗?他着急的说:我从重庆来的,案件能不能快点办啊?并递交了起诉状和欠条,接待员热情的回答:能,我马上立案,你很快就可去速裁审判团队办理了。闻听此话,黄老汉的心里一亮。顿时感到心里暖和了。
黄老汉来到速裁审判团队,接待他的是一位年轻的女法官。看了起诉状,开始听黄老汉述说案情。2014年4月份,黄老汉带领7名老乡在牡丹江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鸡冠区某棚户改造区一号楼工地从事木工工作,何某某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截止工程停工时,双方进行了结算,何某某、牡丹江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共欠黄老汉等7名工人人工费45 000元。在工作期间,何某某向曾向黄老汉借款20 000元,用于支付工人们的伙食费用。后经黄老汉索要,何某某给付2 000元,并于2015年8月10日给黄老汉出具了欠63 000元的欠据一张。2016年黄老汉多次到牡丹江市找何某某要求给付劳务费,但何某某总是推脱,以各种理由拒绝给付,后来索性拒绝接听电话和见面。没有要回劳务费的黄老汉,每次回到家乡,面对着7名老乡们的责怪和埋怨,内心特别痛苦。万般无奈情况下,为了避免案件超期不被法律保护,黄老汉才起诉至鸡冠区法院。闻听此情后,法官发现起诉状中只有列了被告何某某一人,未列牡丹江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为共同被告。法官立刻在电脑中查找该劳务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发现该公司依法注册。经过释明,黄老汉同意追加该劳务公司为共同被告。法官立刻打被告何某某电话通知到庭参加诉讼,黄某某以公司最近太忙,过几天再来,不停的推脱。法官严厉的告诉他,如果其拒绝到庭,法院会依法到其单位和家里送达。电话那端的何某某沉默了片刻,答应明天下午到法院应诉。第二天下午2点30分,被告何某某来到法院,承认拖欠劳务费的事实,但以公司承包的工程未得到结算款,经济困难为由拒绝给付。经过法官耐性做工作,并告知其未按时给付原告劳务费构成违约,并因此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后,何某某才主动提出调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何某某、牡丹江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欠原告黄老汉人民币63 000元,于一个月内给付35 000元,于2017年5月31日前给付余款28 000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被告何某某同时保证会按时将劳务费给付到原告黄老汉的银行卡上。接过法院的民事调解书,黄老汉的脸上的愁云不在,露出感激的笑容,直夸法院办案快。
在司法改革责任制运行过程中,鸡冠区法院党组全面调研,在建立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后决定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在统一建立民商事大审判的格局上,抽调专人成立民商事速裁团队,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物业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等事实清楚的类型案件,实行快立案、快送达、快审判的"三快速裁审判工作模式",尤其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迅速及时审理,最大化的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