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针对发案大幅上升,法官年均办案增量较大,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采取超常举措,深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创新审判方式,取得良好成效。2017年第一季度,收案2129件,增加152件,同比增长10.43%,审结1132件,增加9件,同比增长0.8%,结案率53.17%,名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多名法官办案数量位居全省法官前列。其中执行法官翟志宇结案217件,位居全省第一名;行政法官潘冬梅、王林英各结案25件,位居全省第五名;刑事法官唐静杰结案35件,位居全省第六名。案件质量明显改善,无发改案件和申诉、再审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3.55%,相比2016年同期上升了2.12%。
一、强化领导,在压实责任上到人
加强组织领导,是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取得良好成效的保证。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目标任务及责任,扎实推进审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超前部署,会议推进。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院党组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各部门2016年工作情况和2017年工作打算,分析研判审执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全年工作任务,并要求各部门制定出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案件质效指标工作计划推进表。会后,主管领导分战线召开工作推进会,制定措施,分解任务,细化目标,每月定期听取分管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分别召开本部门工作会议,把具体工作任务与本院及上级法院安排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院庭长带头办案,示范引领。院庭长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案件把关和行政管理回归到案件审理和裁判角色上来,除处理必要的行政事务外,全身心地围绕执法办案开展工作。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案件。院庭长带头办案,缓解了案多人少压力,增强了对重大疑难案件的掌控,不断提高案件的整体质量和审理效果。青年法官在院领导示范带动下,自我加压,迅速成长,呈现出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良好态势,有力推进了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一季度院庭长共受理案件557件,占全院收案总数的26.16%,结案350件,占全院结案的30.92%。
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根据上级法院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院实际,确定全年目标任务,制定下发《鸡冠区法院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表》,并签署了《目标任务完成责任书》,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个人、明确完成期限。主管院领导加强对各项分管工作的领导和督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指导帮助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按照任务分解表的目标内容、时限要求,抓好落实;审管办、监察室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任务不落实的,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避免工作中责任不清晰、部门间推诿扯皮、任务重落实轻等弊端。
二、优化资源,在深化改革上见效
为了强力推动司法改革,将审判资源进行科学调配,发挥“团队作战”优势,最大限度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极大地提高了审判质效。
一是整合资源发挥团队优势。我院将组建审执团队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人员进行精准测算、优化组合,以案定员,把优秀审判人员配备到审判执行一线。按照“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审判”要求,组建17个审执团队,其中,审判团队13个、执行实施团队3个、执行裁决团队1个,入额法官包括院庭长全部编入相对固定审执团队到一线办案。同时,按照“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形式,组建“简案速裁”团队9个;“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形式,组建“类案专业”团队5个;“3名员额法官+3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形式,组建“难案专家”团队3个。在执行局派驻法警中队,协助团队开展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2017年第一季度,“简案速裁”团队审结案件525件;“类案专业”团队审结案件413件;“难案专家”团队审结案件194件,较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繁简分流扩大速裁适用。制定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速裁程序适用规则,扩大速裁案件适用范围。建立以法官初步判断与当事人意思自治相结合的繁简分流评估机制,立案时指导当事人填写《繁简分流评估表》,依托数字化应用系统随机分配到承办法官。确定专人办理简易案件的送达、排期、开庭、宣判等审理工作,同时专门设立简易案件速裁工作室,为速裁法官调解办案提供场所。创新刑事速裁工作方法,在看守所建立远程视频速裁庭审区,促进案件办理的简化提速。突出家事审判团队、速裁审判团队优势作用,将民商事和刑事速裁案件、执行的集团诉讼案件分配给专业法官审理,使随机分案和专业化分案有机结合,从而做到“繁案精审”、“类案快审”、“小额速裁”,切实提高审执团队办案效率。2017年第一季度,各类速裁团队审结案件525件,其中执行团队结案383件,民商事家事、速裁审判团队结案107件,刑事速裁审判团队结案35件。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限16天,最短审限仅为一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8天。
三是审理者裁判提高案件质效。明确简易程序案件文书由独任法官签发,普通程序案件文书由审判长签发、合议庭成员依次签署的权限,取消院庭长审批的中间环节,强化独任法官、合议庭自主独立审判,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分口设立刑事、民商事、行政和执行4个专业法官会议,每两周定期召开一次,所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主审法官、合议庭对法律适用及裁判标准把握不准确的案件,均须上会研究讨论并记录在案,供主审法官及合议庭参考。推动裁判标准规范统一。建立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常规评查、重点必查、专项严查等方式对案件质量做出评价,即对上月审结案件卷宗全部评查,对于发改、信访等重点案件实行办案人、甄别小组、专业法官会议、审委会四级评查制度,不定期对案件实体、程序性事项开展专项评查,对以上三项评查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建立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把关监督机制,通过不定期观摩庭审、抽查案件、审限督办、主持或参与专业法官会议等方式加强监管。2017年第一季度,由员额法官独立签发裁判文书1012件,合议案件由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120件;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0次,研究讨论各类疑难复杂案件27件;下发审判管理通报3期,案件评查通报3期。
三、建立机制,在落实保障上到位
围绕打造“精细、公正、高效、严谨”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为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配套机制。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完善了《审判团队创建方案》、《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案件随机分案办法》等11项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为促进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落实,制定了《关于案件繁简分流的实施细则》、《关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的实施细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办法》、《律师服务平台制度》等18项规范文件。以健全的制度体系,确保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是建立考评机制。成立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和监察室、政工科、审管办负责人组成的法官考评委员会,按照《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以办案数量为基准,综合考量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等因素,把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办案业绩划分为四个档次,作为等级晋升和绩效工资评定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官业绩档案,详细记录法官个人信息、案件审理情况、奖励、责任追究等情况,对法官工作业绩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作为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参考依据。
三是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坚持司法行政工作服务于审判执行工作理念,全力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确保领导精力、人员配置、财力物力全面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建立法官书苑、减压室、体育馆、瑜伽馆等休闲活动场所,创办文化刊物,举办主题丰富的文体活动,通过放松身心,舒缓干警精神压力,更好投入审执工作。定期向办案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院党组及时帮助解决影响办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干警满意度。综合管理部门对审判工作所需要的交通、通信、器材、车辆、经费、餐饮等,做到精心安排,全力保障一线法官能够集中精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