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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2-07-23 14:12:4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的权利责任比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和责任要广泛。

监护人有三项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

  (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各项法律活动;

  (3)教育、管好被监护人。

  并非只有血缘关系的人才是监护人。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刑事诉讼证据概念及基本牲

  概念

  刑事诉讼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特征

   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

  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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