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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动车不能办理登记?

发布时间:2014-02-18 10:18:49


    并非所有机动车都能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来看,以下几种情况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

  (2)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等)的机动车,例如走私车辆。

  (3)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又未能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

  (4)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翻新车辆。

  参考法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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