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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法院:“新管理制度”催生一级书记员“新秀”

  发布时间:2014-02-19 10:11:35


    为更好地发挥书记员在审判工作中的辅助作用,鸡冠区法院经过三年的探索总结,于2013年确定了书记员动态分等级管理制度,既符合全国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的要求,又能够起到激励引导的作用,实现书记员队伍管理上的新突破。

  等级与工资挂钩的奖惩机制,带动了书记员队伍的积极性。业务技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业务考试等考评项目的确定,促进了老书记员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了新书记员加强工作态度、熟练业务技能。

  经过近一年时间的实施,该项制度不断地发挥作用。在练兵考试中,书记员成绩明显提高;在业务工作上,新老书记员渐入佳境,成效显著。在年底的新一轮书记员等级评定中,新一批一级书记员应运而生。这其中,有踏实肯干、业务熟练的老书记员,也有努力上进、不断突破自我的新书记员。

  据悉,该院将不断改革完善书记员管理制度,促进书记员队伍科学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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