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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公平公正协调 合理合法调解

  发布时间:2017-06-13 10:29:14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分两类,第一类,因质量问题产生的纠纷。第二类,因款项问题产生的纠纷。装修产生的纠纷其实就是利益纠纷,做买卖讲究的是公平、公正、诚信,一旦一方有行为不公或欺骗,定然会发生纠纷,轻者协商解决,重者对簿公堂。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受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将其所有门市房的室内装修工程承包给被告,双方于2017年2月1日签订装修合同,合同对施工方式、价款、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共交付6万元工程款。后双方产生争议,被告明确表示退出装修工程,原、被告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主动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各方的想法后,仔细审查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结合双方反馈的事实,发现原、被告均存在违约行为,承办法官再次分别打电话,让双方当事人开诚布公的商谈,保证合同继续履行,但原、被告均坚持不履行合同。承办法官把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进行当面调解,并就双方签订的合同对其进行细致的分析,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违约事宜,当着法官的面表示握手言和,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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