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的体系是指在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指导下,调整金融关系不同侧面的金融法律、法规、规章等金融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金融法律制度,共同实现金融法的任务,而形成的相互联结、和谐统一、彼此分明的统一整体。它是一个多层次的结构体。金融法体系的内容相当复杂,各国金融立法也因经济、金融发展阶段不同和管理重点各异,内容不尽相同,体系也各有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我国金融法大致可以划分为六个部分,即金融主体法(组织法)、金融调控与监管法、间接融资法、直接融资法、期货期权与外汇法(特殊融资法)、金融中介业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