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鸡冠区法院一起将采取强制迁出的执行案件,在法院的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下,被执行人主动搬出被执行房屋,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吕某、朴某在向郭某借款时,将其所有的居住房屋抵押给郭某,并由郭某办理了他项权利证书。因被执行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于2017年4月2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了被执行人居住的房屋。因该房屋在诉讼前设定抵押,本院按照法律规定,在2016年12月1日、2017年4月7日分别在被执行人居住的小区及房屋门上张贴公告,限其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搬出。但被执行人及其共同居住人一直未搬出。在此期间,法院多次找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沟通、释明法理,无论法官怎么工作,被执行人就视公告而不见,拒绝腾退房屋。后来再找不到被执行人。
为了保障买受人的权利,执行法官于6月16日再次来到被执行人住房所在的小区,在小区公示板及被执行房屋门上张贴强迁通知,如不积极腾退房屋,法院将于6月27日上午采取强制迁出措施。
为了强迁工作顺利开展,法院派出普法宣传车,每天两次到该小区播读相关法律条文。同时随时查看张贴强迁公告的完整性,发现公告被撕掉就立即贴上;并主动与该小区其他业主、物业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交流,对该小区周边人员进行普法宣传,释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将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经过一个星期的宣传工作,被执行人主动来到法院,“别宣传、张贴了,我们自己搬”。并于6月26日下午搬出房屋,向法院交付了房屋钥匙。
在处理该案过程中,考虑到强迁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突发情况,法院作了一系列强迁预案:考虑到采取强迁措施涉及面广,现场围观群众可能多,法院调集了全部警力配合执行;考虑到强迁可能引发舆情,法院邀请了新闻媒体等参加;考虑到被执行人年近70岁,强迁可能会出现身体不适情况,法院联系了120;考虑到被执行人是公民,法院通知了派出所、社区、物业等工作人员强迁时到场;考虑到被执行人无房居住,法院为其承租了临时住房;考虑到强迁时家庭物品多样、零散,容易破损,法院采购了方便袋,整理箱等,方便摆放搬迁物品;考虑到强迁可能开不开门,法院联系了开锁公司。
该案的顺利执行,是舆论宣传起了大作用,被执行人慑于法律的威力,履行了义务,不仅有效的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公开,也为今后类似的执行难案件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