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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自家新房被水淹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4-02-25 13:52:06


  自家新房好不容易装修好,入住不到两个月,因楼上跑水造成多处损失,一起针锋相对的管道跑水案件成功调解以撤诉结案。

  原、被告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原告的父母为原告结婚购置了该楼房,并按结婚的标准精心地装修了该房屋。原告家人在10月份喜气洋洋地入住了。11月末的某天下午,原告发现自家屋顶开始有水珠滴落,马上联系楼上的房主。被告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后,进入房屋未发现自家有跑水点,所以否认原告家的水是从被告家流出的。后来双方找来物业管理人员,在双方的监督下,将被告家地面刨开后,发现是被告家的管道漏水。事后,双方因赔偿数额未协商一致,原告诉至法院,坚决要求通过鉴定确定自己的损失。经过审判员多次与原、被告沟通,释明鉴定风险,被告终于同意赔付原告5200元以弥补原告的损失,原告也同意了该数额,原告收到了赔偿款后,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

  笔者认为,这类跑水案件的发生既有自身过失因素,也有不可预知的因素,双方均没有故意,所以损失发生时,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不要推卸和逃避责任,也不要因治气而扩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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