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区法院积极探索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创新多元调解方法,与鸡西市保险行业协会、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律师协会、街道和社区司法所等14家行业部门建立对接单位,建立多元化纠纷在线调解平台,视频网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7月7日,鸡冠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与鸡西市保险行业协会在线调解一起保险纠纷案。2016年3月31日,原告张某为黑L32741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乘客),保险金额均为每座5万元,保险期间1年。原告雇佣王某驾驶该车辆。2016年7月9日22时30分许,徐某酒后驾驶辽P15932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货车,沿鸡讷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198公里961米处,会车时驶入道路左侧,与对向王某驾驶的黑L232741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造成辽P15932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驾驶人徐某、乘车人佟某死亡,乘坐人王某某受伤,黑L 32741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驾驶人王谋死亡,乘车人张某等人受伤。2016年8月11日,经哈尔滨市公安交警支队方正大队认定,徐某负全部责任,王某、张某等无责任。因黑L32741号重型半挂牵引货车在被告处投保了车上人员责任险,故依法起诉,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保险金5万元。
鸡冠区法院将该案委托鸡西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调解,通过视频网络多元化纠纷在线调解平台,张某、保险公司在鸡冠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协调下,经鸡西市保险行业协会主持调解,原、被告仅用一个小时时间初步达到调解意向,缓和了矛盾纠纷,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时效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