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处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
2017年6月23日,被告徐某驾驶小型越野车沿西向东行驶至鸡西市鸡冠区建工街与康新路交叉口时,未遵守交通信号灯信号通行,与沿建工街南向北行驶,由原告张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被告负全部责任,本次交通事故致使原告车辆严重损坏,汽车价值严重贬值,原告因多次联系被告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庭审前,承办法官积极耐心听取当事人诉求,并调取了本次案件的责任认定书,详细了解双方的情况,多次组织双方在法庭进行沟通。为妥善处理纠纷,消除双方积怨,有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并向双方释法析理,积极劝导双方当事人,最后原、被告双方在公平公正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意见,原告表示被告赔偿合理可不申请鉴定,被告当场将赔偿款给付原告,经过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当事人及节省了鉴定费用又缩短了审理时间,用最大限度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