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行政案件适用速裁程序,鸡冠区法院行政庭召开了行政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工作讨论会,会议就“如何更有效的推进行政案件速裁程序工作”展开讨论。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本次讨论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一是对于适用速裁程序的行政案件,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期限,采用格式化文书,进行当庭宣判。二是为提高行政案件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制定了《鸡冠区法院关于行政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细则》,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十八个工作日内结案。三是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统一使用格式化裁判文书,表格中包含“当事人身份、行政行为概述、诉讼请求、认定事实、判决结果、法律依据、权利告知”等要素,能迅速从整体上把握案件。
通过讨论,行政庭全体人员认为实行行政速裁,缩短了行政案件的诉讼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司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