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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少审】让法律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孩子

  发布时间:2017-08-08 13:45:26



庭审中调解


庭后调解和好

  随着我市离婚率逐年上升,单亲家庭子女抚养、教育问题,及因对孩子失管失教引起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证青少年在父母离婚后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我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建立适合解决涉少离婚纠纷的审判程序与制度。一切以未成年人权益为中心,确保在审理涉少离婚纠纷中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让法律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孩子。

  一是加强对危机婚姻的修复。我们以“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的工作理念,充分发挥少年刑事审判中成熟的柔性司法理念、非对抗的审判方式以及与社会联动的特殊保护机制,努力实现“维护家庭和谐稳定、避免未成年人二次伤害”的工作目标。综合利用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对一些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设定“婚姻冷静期”,避免因意气用事、一时冲动造成家庭破裂,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

  二是引入心理疏导和测评机制。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儿童心理问题专家等专业人员,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疏导和测评服务。根据走访调查结果,结合测评报告及心理疏导情况、未成年个人意愿等,对子女抚养权归属、教育、探视等事项作出判决。充分发挥涉少监督员、进社区法官的作用,定期走访学校、社区、家庭,跟踪特殊孩子情况,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减少家庭纠纷给其生活学习造成的负面影响。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少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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