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9日上午,鸡冠区法院西郊法庭审理了一起公民诉开发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这是我院采用 “3+4”庭审模式又一次成功审理的民事案件。
目前,由于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还不规范,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对开发商强行交付的回迁安置房屋质量有较大争议,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专业性较强,西郊法庭决定适用“3+4”模式进行审理,同时,聘请了来自各行业的5名人员组成庭审监督团对案件进行公开监督。
整个庭审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 4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充分进行了发问,并在庭后合议过程中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问题和法律适用发表了意见。人民陪审员都说“此制度的完善,使自己不再担心因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而不敢发言了”。
通过运用“3+4”大陪审制合议庭审理案件,即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利用普通群众的社会经验和道德良知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又弥补了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更有利于法官打开审判思路,提升案件裁判水平;同时实行陪审监督团制度,增加了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