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具有哪些情形,审判人员可以召开庭前会议?
发布时间:2014-03-06 13:47:15
(一)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
(二)证据材料较多、案情重大复杂的;
(三)社会影响重大的;
(四)需要召开庭前会议的其他情形。
召开庭前会议,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通知被告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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