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审判人员可以就哪些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发布时间:2014-03-06 13:47:46


    (一)是否对案件管辖有异议;

    (二)是否申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是否申请调取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但未随案移送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

    (四)是否提供新的证据;

    (五)是否对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名单有异议;

    (六)是否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七)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

    (八)与审判相关的其他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