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对产生权利或法律关系的特别要件事实,如签订合同、订立遗嘱、存在构成侵权责任的事实等,负证明责任,否认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对方当事人,就欠缺一般要件事实,即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如行为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欺诈、胁迫等,负证明责任
2、主张已发生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就存在变更或消灭的特别要件事实,如变更合同、修改遗嘱、履行或免除债务负证明责任,否认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对方当事人,就欠缺一般要件事实,如行为人缺乏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不真实等,负证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