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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适用“3+4”大合议审理模式 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7-09-04 14:26:20



庭前会议


开庭审理

  8月28日下午,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公开审理了原告王某某与被告赵某某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该案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在现实生活中具有一定代表性,法院遂决定由3名法官与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大合议庭审理此案。

  为保证审判效果,红星法庭组织召开了庭前证据交换,原被告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并陈述了基本观点。随后,合议庭又进行了庭前会议,承办法官向人民陪审员作了简单的案情介绍、总结问题清单、告知相关程序性事项,引导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对案件事实部分提问和参审,参加会议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认真分析原被告的基本观点、仔细研读问题,并做了相关记录。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严格审查证据、询问双方当事人,有效落实了庭审实质化。为引导人民陪审员敢发问、会发问,审判长和另两位审判员深入浅出,将法言法语转化成日常用语,使人民陪审员能够有效的针对案件事实进行提问。

  庭审后,法官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的优势,继续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撤回了起诉,双方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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