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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4-03-11 09:26:51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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