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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

发布时间:2017-09-15 09:10:41


行政执法行为内容繁杂、形式多样,我们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各种分类:

  一、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与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

  这是依行政执法受到法律规范拘束程度的不同,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的分类。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执行的,称为羁束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称为自由裁量的行政执法行为。

  区分羁束裁量和自由裁量的意义,在于区分行政执法行为的违法与不当。即是说,当事人对属于羁束裁量的行为不服属行政执法是否违法的问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的行为不服,则属于行政执法是否“适当”(或是否显失公正)的问题,除行政处罚外,一般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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