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积极响应市中级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集中人力、物力资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集中打击老赖,维护法律尊严,震慑了犯罪。
事情经过是李某、王某因拖欠罗某民间借贷纠纷,罗某于2016年10月25日到鸡冠区法院立案,鸡冠区法院于2016年11月22日作出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李某、王某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罗某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109760元,但李某、王某未按调解书内容给付的期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罗某于2017年9月5日到鸡冠区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罗某向法院执行局提供,在民事调解书生效之后,被执行人李某曾将其个人的一处库房出卖,但所得收入并没有用于还款。执行局干警找到被执行人李某,经核查,李某确将一处库房出卖,并将所得收入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还款给他人,因李某在调解书生效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故法院对李某作出拘留15天、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决定,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主动向法院提出还款计划,并承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