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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法院:邻里漏水起纠纷 法官入户促调解

  发布时间:2017-09-18 15:25:44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关系处的好,可以使大家在一种和谐的氛围中安享生活。但邻里之间难免有磕磕碰碰,尤其像发生了管道跑水,楼下邻居物品受淹,给别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事情时有发生。

  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受理了一起邻里纠纷案件。原、被告同是立新矿某小区上下楼邻居,2017年8月初,原告发现自家房屋棚顶漏水,认为是被告家自来水管漏水造成,遂找被告理论,但被告拒绝赔偿。被告认为是由于下水管道堵塞,被告及楼上其他邻居找过原告商量在原告家疏通下水总管道,但原告拒绝在自家疏通管道,造成污水从二楼被告家溢出,才渗到原告家棚顶。双方各执一词,承办法官来到原、被告家中进行现场勘查,发现下水管道存在堵塞问题,但已清掏完毕,双方均认可下水清理后,仍有渗水现象,后被告对自来水管道进行维修,现再无漏水情况发生。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邻里关系,下水管道确实存在堵塞问题,如果不一并解决,矛盾还会发生。为了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加大调解力度,引导双方当事人反思自身问题。承办法官看到双方一直僵持不下,采取面对面方式进行劝解,讲事实,摆道理,告知双方如果案件进入鉴定程序,不仅鉴定费用高还更费时费力,更破坏了邻里关系,经过承办法官劝说和双方换位思考,引导当事人权衡利弊。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赔偿款260元,并表示以后再有此事发生会及时和原告沟通,原告也同意楼上邻居可以随时查看下水管道,防止下水再堵塞。就此,该起矛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红星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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