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司法服务 -> 诉讼指导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发布时间:2017-09-22 10:50:22


  答: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