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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会签打击“拒执罪”意见 联手强力惩治“老赖”

  发布时间:2017-09-22 11:20:01



会议现场


鸡冠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会签


会签现场1


会签现场2


文件内容

  为有效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要求,2017年9月21日,鸡冠区法院联合鸡冠区检察院、鸡冠区公安分局共同签署《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拒执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以下简称“拒执罪”)的构成要件、罪名认定、证据规格、公检法三机关工作机制等重点内容,并就管辖、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理、监督制约、自诉案件办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规范了操作流程,理顺了衔接关系,达成了有效共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指导意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丽坤、执行局局长王北松,检察院副检察长纪德新,公安分局副局长宋继武等领导同志参加了本次会签工作。

  长期以来,在法院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以各种手段拒绝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拒执罪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以拒执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很少,致使该罪名没有起到应有的打击和震慑作用。《拒执意见》的出台,是我区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的创新举措,彰显了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净化执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的坚定决心。今后,公检法三机关将通过顺畅的衔接机制和明确的职责分工,合力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

  会签仪式上,执行局长王北松首先介绍了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情况和现阶段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提出需要公安、检察机关在协助提供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协助查控被执行人等方面予以支持,同时希望公检法三机关能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共同推进“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现。

  副院长孙丽坤谈到,依法惩治拒执罪是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特别是公检法三机关的通力协作。关于打击拒执罪的制度构建将为法院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提供重要抓手。

  副检察长纪德新表示,打击老赖,惩治拒执犯罪应成为社会共识,检察机关下一步将在起诉、批捕各环节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争取多出精品案件,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分局副局长宋继武表示,公检法三机关联合签署打击拒执罪意见是党十八大法治思维的具体体现,公安机关一定会充分发挥自身资源,大力协助法院打击老赖,共创法治社会良好局面。

  会上,法院向公安分局移交了两起涉嫌拒执罪案件,宋继武副局长表示将会迅速启动侦办机制,抽调专门警力组成专案组,迅速侦查,全力侦破,从而有效打击拒执犯罪,维护司法权威。

  下一步,公检法三机关将在《拒执意见》的基础上,加强沟通配合,在年末前将开展联合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严打拒执行为,力争“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在全社会营造“守法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树立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法治意识。

  

责任编辑:孟璐瑶    

文章出处: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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