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启动以来,鸡冠区法院持续保持高压状态,执行干警夜以继日奋战,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强力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
被执行人王某拖欠申请执行人马某合同纠纷款30万元,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电话始终不通,家中寻找无果。此次执行会战,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通力配合,申请执行人马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8条第1款规定申请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线索。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近几日在家中,9月21日清晨,执行局干警一行来到位于鸡冠区一条街被执行人王某的家中,此时王某正在家中熟睡,执行干警向王某亮明身份后将王某带到法院,王某态度蛮横且无积极履行还款的意愿,故法院对王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00元的决定。王某被收押到鸡西市拘留所后,王某亲属主动来到法院与执行干警沟通,并表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连日来,鸡冠区法院依照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部署和全市法院统一会战安排,坚决打击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规避执行行为,严厉制裁恶意逃债“执行老赖”。对老赖“出重拳、用猛药”,用准、用足拘留和罚款等强制措施,在我区形成高压态势,成功执行完毕了一批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