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我院审判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加强庭审纪律和作风,规范法官行为,树立法官良好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庭审判秩序管理的通知》和《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部,制定本办法。要求审判人员及书记员在庭审中严格按制定的办法实施,监察及政工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庭审进行检查,为切实保证监督检查效果,除对检查情况每月进行及时通报外,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当年绩效考评。切实加强庭审纪律和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反办法的行为,维护办法的严肃性。把庭审纪律和作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纳入工作中,纳入年度检查考核范围,切实抓好庭审纪律和作风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的落实与执行。要加强督促检查,坚决纠正少数审判人员庭审不严肃,作风不扎实和损害法官形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