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鸡冠区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快执团队协调顺畅、配合默契的优势,加大疑难案件执结力度,9月21日翟至宇团队快速出击,再次拘留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刘某、孙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鸡冠区法院于2016年2月24日民事调解书,调解内容为被执行人刘某、孙某于2016年5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张某借贷款本金与利息共计45000元,但刘某、孙某未按调解书内容履行法律义务,张某于2017年9月1日到鸡冠区法院立案执行,在申请执行人与执行干警的通力配合下,执行干警于9月21日发现被执行人孙某,并将孙某带至法院,在询问中发现孙某有工资收入,但孙某强调工资收入要用于家庭生活,不能优先偿还申请执行人,在执行干警对孙某释法明理,说明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后果,孙某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故法院对孙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3000元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