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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诉讼时效期间?

发布时间:2014-03-13 14:28:34


  《民法通则》第136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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