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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被管制犯罪的义务与权利

发布时间:2017-10-30 15:35:15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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