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具有作者资格的人该条规定:
(一)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三)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著作权归属的特殊规定:
(一)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归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
(二)两人共同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创作人共同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