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鸡冠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鸡西市公安局鸡冠区公安分局两名侦查人员出庭作证。鸡西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副院长董石山、刑庭庭长马立平及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副院长、刑事庭长及刑事员额法官进行了庭审观摩。
这起案件中被告人孙某某不认罪,且辩护人也作无罪辩护。庭前审判长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对证据进行了展示。庭审中,两名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签下证人作证保证书,在法庭上两名侦查人员均接受了审判长、公诉人及辩护人的询问,当庭还原案件事实的过程,使合议庭更加全面、细致地掌握了被告人涉案情节,能够更加有利于查明事实,同时也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进一步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是实现庭审实质化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有利于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繁案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