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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鸡冠区法院一个电话化解邻里纠纷

  发布时间:2014-03-19 14:50:56


  近日,鸡冠区法院立案大厅来了一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关某,让接待人员不解的是,他的诉讼请求中只要求被告李某赔偿人民币100元。看来他只是想“争一口气”。

  接待员看过诉讼状后,征得关某的同意,通过电话向被告李某询问了解案情。原来,2014年1月23日农历小年这一天,李某家人聚餐,人多手乱的忘记关水笼头造成跑水,水流到楼下的关某家,致使关某家墙壁有一道浅浅的水印。关某认为节日里家里受水淹不吉利,所以当即找到李某,要求李某给予精神抚慰赔偿。但李某觉得这纯属无意,又有很多亲属在场,李某便与关某发生冲突,产生矛盾。春节过后,关某越想越气便一怒之下来到法院。

  了解情况后,接待人员通过电话向被告解答、释疑,阐述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经过关某这么一折腾,李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此同意给关某500元的补偿,并在电话里表示不用法院处理,双方可以自行解决。关某听到李某的态度后表示实际没什么损失,只是对李某的态度心里有气,这回气出了,事儿也就结了,便主动撤回了起诉。至此,一场跑水造成的邻里纠纷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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