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诉讼指南 -> 法律常识

什么是地域管辖

发布时间:2014-03-24 09:37:12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