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鸡冠区法院红星法庭收到两面写有“执法为民,促进和谐”、“ 公正执法、促进和谐”的锦旗,用来感谢贾玉芳庭长及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中,公正执法,为民解答,尽心尽力的为老百姓调解。
原告孙某甲、孙某乙与被告刘某、杨某是20多年老邻居,原告孙某将房屋租给被告杨某及刘某夫妻二人并签订了租房协议书,协议书中约定租赁期间市内设施如有损坏或使用不当引起跑水、失火、电火、煤气、被盗等事故均由被告承担责任。2017年1月30日,孙某甲、孙某乙及被告租住房屋发生火灾,经鸡西市公安消防支队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被告租住房内客厅,起火原因为排除放火、排除雷击,不排除被告租住房客厅内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火灾造成孙某甲、孙某乙房屋及屋内部分生活物品烧毁,被告刘某、杨某租住房屋开设的粮油店内部分商品烧毁。事故发生后由于被告拒不赔偿,推卸责任,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火灾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
在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及庭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气头上,态度都比较强硬,谁也不肯退步。承办法官及庭长找双方当事人的律师进行劝解,在此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受到损害,希望双方当事人能从邻里友情、多年的感情来为对方考虑,各退一步。经过承办法官及庭长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调解意见,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的顺利调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