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原告徐洪涛急急忙忙来到鸡冠区法院,他说在8月16日与被告达成协议,欲购买被告苟某的房子,并向苟某交了15 000元定金。现在苟某不接电话,将他拉入黑名单。
鸡冠区法院民二庭速裁团队接到案件后,给被告打电话,被告不接。速裁组立即在原告的带领下驱车赶往被告住所地,被告正巧在家。一看到法院工作人员整齐的着装,再看原告,被告仿佛猜到了法院的来意。速裁团队法官看到他心虚的眼神后,说你现在是否方便,同我们回法院处理吧。被告说我不去,没时间,不就是钱吗,房子我不卖了。这时原告说,不卖房子,还我30 000元。被告还想辩解,但葛法官说,双方不要因为这点小事继续纠结了。二位的房屋买卖合同未签订,被告仅仅给原告出了一张收到15 000元的收条,虽欠条上写“收到定金15 000元”但其实此处定金应是立约定金,因双方未对房屋座落、面积、单价、房屋款项形成合同,故被告应当返还15 000元。被告听完,转身进屋拿出一叠钱放在桌上。原告愣在那里,葛法官对原告说,数钱呀,原告才缓过神开始点钱。不到十分钟,原告索要四个月未果的15 000元回到原告手中。
这个案件是葛新妹速裁团队当中众多案件的一个,速裁案件虽然标的额小,但是所涉的法律关系并不简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一眼看透,然后对症调解是速裁团队的办案特点,这不但需要法官具备专业的素养,更需要法官有责任感和公平正义的态度。速裁团队的宗旨是,快审快结,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