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案件,王某和毕某是楼上楼下邻居,一天,王某家因上班时自来水管未关闭跑水,造成毕某家天棚、墙壁、大衣柜遭水浸泡受损,当毕某找到王某家要求索赔时,王某家态度不积极,并且认为毕某索赔数额过高,迟迟不予理睬。故毕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家赔偿损失。案件承办法官张宏宇接到案件后立即带领书记员到毕某家现场勘查,并向双方当事人说明,由于王某跑水给毕某家造成损失,理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毕某应当就受损范围内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如双方协商不成需经司法鉴定部门鉴定损失,这样一来双方会增加诉讼中的费用支出,经过反复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终将邻里积怨化解开来,最后两家心悦诚服的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