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作证导致本人或者近亲属的人身受到威胁的,应当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发布时间:2014-03-28 09:30:11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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