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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法官耐心调解 被告服判息诉

  发布时间:2014-04-01 09:34:32


  近日,鸡冠区法院处理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终于搬出了无理居住的房屋,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原被告于2001年3月5日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由于婚后感情不和,双方于2001年9月20日经法院判决离婚,同时判决原告婚前所有的楼房一户归原告所有。但是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无理居住至今。现原告身体患病,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搬出该争议房屋,并返还给原告。

  在案件送达时就遇到了困难,法官多次给被告打电话要求取传票,被告均不到场,最后只好到被告现居住的房屋给被告送达。被告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后情绪异常激动,并认为该争议房屋自己住着就是自己的,开庭时也拒不到庭说明事实。法庭经庭审调查及庭后到房产局调查了解到房屋确实是原告的房屋被被告占用至今。考虑到房屋对人的重要性,法官多次联系被告做调解工作,被告情绪逐渐缓和,最后同意调解。目前,已将争议房屋归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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