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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鸡冠区法院一通电话化解的邻里矛盾

  发布时间:2014-04-01 09:36:17


  近日,鸡冠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基于不动产相邻关系印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以往的民事审判“老大难”案件,通过一通电话得到圆满的解决。

  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原系关系不错的同村村民,因征地拆迁安置,成为鸡冠区红星家园小区某单元楼的隔壁邻居。李某家的卧室与王某家的卫生间仅一墙之隔。李某装修入住后,王某对自家卫生间简单装修后即将房屋出租给他人,自己在外地经商。随着承租人的入住,李某家卧室墙体开始出现渗漏现象。李某找到承租人说明情况后,承租人认为自己没有使用不当,是房屋质量问题,应有房东承担赔偿责任。李某无耐便通过电话与王某交涉。由于各持己见,双方产生矛盾。

  2014年3月,李某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此时王某己经离开鸡西去外地经商,立案接待员考虑到当事人的利益以及立案后的传票送达、被告到庭参加庭审等实际困难,立即向庭长汇报情况。了解情况后,经与李某协商,马庭长进行了庭前调解工作。马庭长拨通了远在外地经商的被告王某的电话,耐心讲明相关的法律规定。鉴于李某要求的赔偿数额不足1000元,而且两家关系一直都相处的还好,经过马庭长的耐心调解与以案法说,最终王某同意赔偿,并随即将赔偿款汇到了李某的账户,受损失的墙壁由李某自己粉刷,两家又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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